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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行政復議應提交材料
發(fā)布日期:2021-09-16

    1、行政復議申請書一式三份;

    2、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(申請人是法人的,應提交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證明書);

    3、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復印件一份(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制作法律文書或未送達法律文書的,申請人應提交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存在的有關材料);

    4、委托他人代為申請行政復議的,還須提交:(1)授權委托書;(2)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;

5、相關證據(jù)材料一式兩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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