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情簡介】
2016年高考,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績被南京郵電大學錄取。同年8月19日下午4點30分左右,徐玉玉接到詐騙團伙陳某的電話,聲稱有一筆2600元助學金要發(fā)放給她。而在前一天,徐玉玉曾接到過教育部門發(fā)放助學金的通知,并辦理了領取助學金的相關手續(xù),說錢過幾天就能發(fā)下來。因此在接到這通電話時,他們并沒有懷疑內容的真?zhèn)巍?/span>
按照對方的要求,徐玉玉將存有學費的銀行卡全額提現(xiàn),然后把這些現(xiàn)金存入到詐騙團伙指定的助學金賬號進行激活。
發(fā)現(xiàn)被騙后,徐玉玉萬分難過,當晚就和家人去派出所報了案。然而在回家的路上,徐玉玉突然暈厥,不省人事,雖經醫(yī)院全力搶救,但仍沒能挽回她18歲的年輕生命。
【案例分析】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266條規(guī)定:詐騙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本法另有規(guī)定的,依照規(guī)定。
本案中陳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用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的方法,騙取徐玉玉財產,構成詐騙罪。
【提醒服務】
詐騙電話、詐騙短信層出不窮,在理性辨別的同時,更要增強保護身份信息的意識,如要妥善處理廢棄的快遞單、不在社交網絡透露個人信息、慎在微信中曬照片、身份證復印件要寫明用途等,切記匯款、轉賬等一定要謹慎核實對方的信息。